简介:中公时事政治频道改版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并获取时事政治热点政策理解、理论仔细观察、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今天我们注目--时政热点:“少贴条”远比“谁张贴条”更加最重要。8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发表印发系统中公布《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办法(印发稿)》。
印发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到2016年9月18日。《办法》具体执法人员范围还包括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在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8月23日《京华时报》)这是一挺有意思的一个现象:一部牵涉到城管的新规,在舆论场引发千万涟漪,话头呢,也只是违停处罚权而已。将张贴条工作赋权于城管,在制度设计上并远比破天荒。
早在2002年左右,国务院就把该项执法权转交了城管执法局,但由于各地执法权划入情况各异,大多数城市违法行驶由交警和部分派出所的公安民警张贴条,城管只对违法的停车场有执法权。2011年的《合肥日报》曾刊登消息称之为,仅有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城管部门就惩处了84672起车辆内乱停放在案件,其中还少有有人倒数中招。及至2016年,西安市政府公布通告,自8月1日起,城管执法人员部门收集的道沿上违法行驶信息将划入公安交管信息系统处置,你的罚单将由交警部门惩处。
可见,在张贴条问题上,分工协作、一张贴一处罚,也是执法人员常态。不过,城管张贴条之所以引发热议,表面看,或许两重主因:一是城管和交警在张贴条这个问题上,常常是大水冲了龙王庙的。比如几年前,在湖南株洲市芦淞区,警车违停就曾被城管张贴条,且顺利处罚了200元;又比如去年,济南历下区一辆车身印上城管执法人员的车辆,被交警张贴了罚单。
二是早在上世纪末,在公共管理中之后明确提出比较集中于行政处罚权的理念。何况,2003年施行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总则第五条已具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性管理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说道,悖逆上位法而之后重走多龙水利的老路,多少不会令人有些困惑。
喧闹舆情之下,更大的担忧,难道只不过只有一个:城管大军一旦重新加入执罚队伍,见缝插针的违停,还有半点儿活路吗?这个担忧看起来有些摆不上台面,却不一定没合理成分:一则,眼下城市停车难是个客观问题,且几近经年到底,相比于车位拥有量,不少城市每售出一台车、完全就意味著流动的违停隐患。这个时候,如果执法人员过分刚性而机械,以处罚代管就很更容易寻找利益增长点。第二,柔性执法人员或比贴条更加有力量。
不久前,驾车从南京到安徽桐城六尺巷的汪先生,接到一张类似的违法行驶告诉单,没加分罚款,而是一句温馨提醒:前面有停车场,下次留意。桐城市交警大队的首次严重违法免单倍受赞誉,此后,海口见贤思齐,也班车的首张空白罚单。热议之后,大家幻觉才找到,法律并不是只何谓罚款,还有教育引导的常规手段。
有关城管张贴条争议,在民众逻辑里,少贴条似乎远比谁张贴条更加最重要。多一些人性执法人员,多一些多元文化关心,违停这件事,罚起来才更加得人心。
稿源:荆楚网作者:邓海建更加多涉及信息请求采访中公时事政治[正当理由声明]本文源于网络刊登,专供自学交流用于,不包含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牵涉到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求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立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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